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接待大厅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2、拍摄制作证件专业照片
3、带齐材料,递交申请及交费
4、取证
注:16周岁以上,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不满16周岁的,监护人同意,指纹可以现场采集,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前面能力的,可以不签名。
济宁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27-2号
咨询电话:0537-2960153;0537-29603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14:00-18:00(夏)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坛路1号
咨询电话:0537-44300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14:00-18:00(夏)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平阳西路1636号
咨询电话:0537-5585036;0537-55855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14:00-18:00(夏)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